小武,常有人问我:回国后还能申报退税吗?回答是肯定的——纳税是义务,而退税也是权利。它与签证、国籍无关,不会因为我们回国就消失,但会因为我们没有日本的联系地址,而给税务处理造成麻烦。因此日本规定:海外居住的日本纳税人,报税需要通过在日本居住的“纳税管理人”。然而,委托了“纳税管理人”并不等于可以放任不管,“管理人”只是一个代替你在日本的“联络人”,具体报税还是要靠自己。给“管理人”的麻烦越少,报税才能越顺利。
之前我以鲁树人为例,介绍了“回国前必做的四件事”。在最后,我还留了一个尾巴没说完——如何申退“厚生年金税”。这一回我们就来演示一下鲁树人是如何委托“纳税管理人”——友人“藤野厳”来帮他申报退税的。
还记得鲁树人的情况吗?他是2019年12月申请“退出年金”的,我们假设他回国半年后收到了年金退款,这时他能立刻申退“年金税”吗?——如图所示,是不能的。鲁树人被扣的“年金税”是属于2020年度的,这个退税需要等到2021年才能申报。然而,2020年鲁树人还是需要报税的,因为2019年他离职前的“工资税”是有退税的——至于为什么中途离职有退税,我在文章“年末調整的由来”中有过详细的介绍,这里不再重复了。
也就是说,一个普通工薪族辞职回国后,通常是有两笔税可以退的——工资税和年金税,而“跨年度”的税收,是需要分两年报税的。报两次税太麻烦?其实有一个省事的办法:利用“退税申报”五年内有效的政策将“工资税”推迟,与“年金税”一起申报。如示例鲁树人,本来应该在2020年申报2019年的“工资税”,但他可以将其推迟至2021年与“年金税”一起申报。下面我们就来演示一下鲁树人是如何一次申报这两个税的。
退工资税
“源泉徴収票”是公司为员工报税后的“完税证明”,从鲁树人的“源泉徴収票”可知:他离职时的税前工资为285万円,公司扣除个税99,800円,我们看看他能退回多少“工资税”。
首先登录国税厅网上报税工具,点击“作成開始”并选择邮寄报税方式——“書面提出”。
因为是补报鲁树人2019年的“工资税”,因此这里勾选申报年份——平成31年。
注1:“確定申告”是针对上一年收入(1月~12月)报税的,如:令和2年申报令和1年的税收。
注2:年收是按“发生制原则”计算的——1月到手的12月工资,也需要计入上一年的年收中。
注1:“確定申告”是针对上一年收入(1月~12月)报税的,如:令和2年申报令和1年的税收。
注2:年收是按“发生制原则”计算的——1月到手的12月工资,也需要计入上一年的年收中。
点击“所得税”,开始个税申报。
1)いえ:鲁树人只有工资性收入;
2)はい:鲁树人只有一处工资收入;
3)いえ:鲁树人因中途离职,因为未参加公司的“年末调整”;
4)いえ:鲁树人没有列表中的减税项;
2)はい:鲁树人只有一处工资收入;
3)いえ:鲁树人因中途离职,因为未参加公司的“年末调整”;
4)いえ:鲁树人没有列表中的减税项;
5)いえ:鲁树人未收入纳税账单;
申报前需要回答纳税人目前的报税状态,系统会根据这些回答显示不同的申报页面,因此如实回答即可。点击“次へ”进入申报页面。
申报前需要回答纳税人目前的报税状态,系统会根据这些回答显示不同的申报页面,因此如实回答即可。点击“次へ”进入申报页面。
进入申报系统首先看到的是“收入”申报总表,这里的项目都是与收入有关的——本次报税其实极为简单,只有鲁树人的工资收入,找到“給与所得”一项。
申报工资收入有两个入口:一个是参加过公司“年末調整”的,一个是未参加过公司“年末調整”的。示例鲁树人因中途离职未参加公司的“年末調整”,因此这里选择第②项录入工资收入。
按照公司开具的“源泉徴収票”来录入各项数据。
确认无误后,点击“次へ”。
这时回到“收入”总表,工资所得已经录入完成。点击“次へ”,进入第二张表“减税项总表”。
这张表都是与减税相关的项目,假如有其他减税项直接在这里录入即可。点击“次へ”,进入下一步“税額控除”。
通常我们是用不到“税額控除”的,直接跳过进入下一步“計算結果”。
“計算結果”是一个数据汇总页——收入与减税申报数据都在这里。鲁树人通过申报退回了工资中被多扣的39,306円个税。
接下来就是填写“接收退税”的银行信息,因为是通过“纳税管理人”报税,因此这里填写“藤野厳”的账户。
这里插一句:下面是填写报税人的联系方式以及个人信息。但有个问题——报税系统没有设置“纳税管理人”的录入项目,因此后面就只能凑合着填写。有关“纳税管理人”的信息,需要将申报表打印出来再手写来补全,具体的填写方法我在后面有演示。
申报人地址可以暂时留空,但“所属税务所”的信息是要填写的。如图所示:录入“原居住地”邮政编码,即可检索出所属地税务所的信息。再强调一遍:回国后仍然是向日本“原住地”税务所报税(与纳税管理人的住址无关)。
然后是填写报税人的个人信息,电话留“纳税管理人”的即可。
最后是填写“个人编号”,点击“作成終了”,至此数据录入完成。
点击“帳票表示”,下载并打印“申告書”PDF文件。至此,报税还没有结束。前面说过了——因报税系统的限制,最后我们需要将“纳税管理人”的相关信息手写填全。
“第一表”地址栏中填写申报时(国内)和回国前(日本)的地址,还有纳税管理人的相关信息。
在“第一表”右下部的“银行账户栏”中,标注此处为“纳税管理人”的银行账号。
在“第二表”的地址栏中,同样填写申报时和回国前的地址,还有纳税管理人的信息。
至此,申退“工资税”完成,鲁树人需要邮寄的资料如下:
表格
|
用途
|
邮寄税务署
|
①申告書B第一表
|
(平成31年)报税用申报表1
|
邮寄
|
②添付書類台紙
|
粘贴相关证明资料:
マイナンバー・カード(复印件)
|
邮寄
|
③申告書B第二表
|
(平成31年)报税用申报表2
|
邮寄
|
④申告書B第一表【 控用 】
|
自己留存
|
—
|
⑤申告書B第二表【 控用 】
|
自己留存
|
—
|
⑥提出書類等のご案内
|
用于剪贴税务署地址
|
—
|
退年金税
下面接着演示如何申退“年金税”。我在“如何申退年金”一文中介绍过,被扣的“厚生年金税”只是一个预扣税费,实际上它属于“退職所得”,课税比工资要轻的多,因为它有一个非常给力的减税项——“退職所得控除”:
工作年数
|
退職所得控除
|
20年以下
|
40万円×工作年数
|
20年以上
|
800万円+(工作年数-20年)×70万円
|
可见,根据工作年数,“退職所得”每年有40万的减税额度,而外国人“厚生年金”最多只能退五年,因此对于大多数回国的工薪族来说,被预扣的“厚生年金税”是可以全额退税的。
注1:工作年数是指曾经就职过的所有公司工作时间的总和,即缴纳厚生年金的累计年数。不清楚的,可以登录“日本年金机构”官网,在哪里可以查询到缴费明细。
注2:工作时间的“月零头”按一整年计算。如工作三年1个月的:工作年数即为——四年。
注2:工作时间的“月零头”按一整年计算。如工作三年1个月的:工作年数即为——四年。
假设鲁树人回国半年后,收到了年金退款和日本年金机构寄来“脱退一時金決定通知書”。如图所示:鲁树人应退“厚生年金”642,600円,但实际到手只有511,382円,被扣年金税(20.42%)131,218円——这只是一个预扣税费,实际税费的计算公式为:
退職所得=(脱退一時金額—退職所得控除額)÷2
鲁树人工作满三年,“退職所得”的减税额度为120万,套用以上公式为:(642,600-1,200,000)÷2。可见,鲁树人的“退職所得”为负数——即可全额退税。
申报“退年金税”也许算是个例,日本税务并没有为“退職所得”设置专用的申报表。不过没关系,在国税厅官网下载空白的“申告書B”,可以用它稍微改一下申报。如图所示:将“第一表”的名称——改为“退職所得の選択課税”。“地址栏”——同样需要填写自己在国内和原日本的地址,还有纳税管理人的相关信息。“種類栏”——圈选“分離”。注意:报税的对象年份不要搞错(示例鲁树人的年金税发生在令和2年)。
本次报税为全额退税,因此“第一表”右侧第31~52项填写鲁树人被扣的全部税金131,218円。
注:第43和45项是实际应缴税额→所以填0;第48项是已经被征收的税额→所以填131,218;第49项按照公式算出→所以填-131,218;第52项是申报退税金额→所以填131,218;
注:第43和45项是实际应缴税额→所以填0;第48项是已经被征收的税额→所以填131,218;第49项按照公式算出→所以填-131,218;第52项是申报退税金额→所以填131,218;
“第一表”右下部的“银行账户栏”,这里同样填写“纳税管理人”的银行账号。
“第二表”的填写方法如图所示。
“第三表”的填写方法如图所示。至此,申退“年金税”完成。
以上鲁树人一次申报了两个税,邮寄资料汇总如下:
表格
|
用途
|
邮寄税务署
|
①申告書B第一表
|
・(平成31年)退个税用申报表1
・(令和2年)退年金税用申报表1 |
邮寄
|
②添付書類台紙
|
粘贴相关证明资料:
1)マイナンバー・カード(复印件)
2)脱退一時金決定通知書(原件)
|
邮寄
|
③申告書B第二表
|
・(平成31年)退个税用申报表2
・(令和2年)退年金税用申报表2 |
邮寄
|
④申告書B第三表
|
(令和2年)退年金税用申报表
|
邮寄
|
⑤申告書B第一表【 控用 】
|
自己留存
|
—
|
⑥申告書B第二表【 控用 】
|
自己留存
|
—
|
⑦申告書B第二表【 控用 】
|
自己留存
|
—
|
⑧提出書類等のご案内
|
用于剪贴税务署地址
|
—
|
最后,将税务署的地址剪下,贴到信封上即可。注意不要直接邮寄日本税务,需要交由“纳税管理人”转寄。之后和税务的联系,就要通过他来“传话”了。你看出来了吗?只要准备的充分,对“纳税管理人”的负担其实很小,即使他对税务知识完全不清楚,也能轻松替你向日本退税!
写在最后
1)回国后也可以申报日本退税,但需要通过在日本居住的“纳税管理人”;
2)“管理人”只是一个在日的“联络人”,具体报税还是要靠自己;
3)一个普通工薪族,回国后通常有两笔退税——工资税和年金税;
4)为避免两次报税,可以将“工资税”推迟,与“年金税”一起申报(注意申报的年份);
5)对于大多数工薪族来说,“厚生年金税”是能够全额退税的;
6)申报“年金税”没有专用的申报表,可以用“申告書B”代替;
7)报税资料需由“纳税管理人”转寄,退税也只能通过“管理人”的银行账户接收;
本站内容均为原创,未经作者允许,禁止转载!
如果本文对您有帮助,就请打赏我吧:-)您用金钱的称赞,能让我陪您走的更远。
不会退回,会要求你补资料。但人已经回国、联系不到的,手续就中断了。因此我建议回国前把手续做完,或者指定“纳税管理人”。
还有一个没办法的办法——打电话去问,然后补寄资料。但这个方法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、很强的沟通能力、还要碰到一个负责的专员。
你好,我8月回国。按照退年金的流程我已经去区域所办理了预约迁出,日本的住址只到7月29号。但是我刚刚看完你的文章,原来退年金的“年金税”和“工资税”还需要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。可是我的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早就过期了,也办理了于预约迁出还能再办理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吗?通知カード也行!
过期但ID不变,照样可以用来证明本人身份,直接提交过期的个人编号卡即可。
您好,请问没有个人番号卡,有通知卡上面有个人番号,这个能用吗
通知卡不行的。
您好,假设离开日本的最后一年,有大笔的投资收益,我的认知是,义务上隔年需要确定申告来补缴税务给日本,但是情感上,花了很大的功夫,不是得到退税,而还得掏腰包.想请教您有什麽看法建议吗?另外一个问题是,最后一年是否还需要提缴扶养证明来减税,只能透过确定申告来进行扶养减免囉?
最后一年是否报税,我不好给建议。只是假如是用“特定口座”投资的,强制扣税20%哦,因为它是前置扣税方式。至于扶养减免既可以通过公司、也可以自己申报,这个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回国时间。
小武爸爸你好。想请问一下现在厚生年金可退回5年的话,那么退20%的第三表右下角的退职所得控除额是不是应该改为40万*5年=200万呢?
“退職所得控除”挂钩的是工作年数,它与厚生年金退费新政无关。示例工作三年,因此“退職所得控除”120万円不变。
谢谢小武爸爸解答!
那么请问如果我已经在日本工作了5年半,那么我的“退职所得控除”是否为200万呢?
对的
您好!想请教一下,如果12月退职回国,年末调整已经提交给公司,是不是工资税就由公司来申报不用管了,退年金税就行。还是说以防万一工资税自己也进行申报比较好?如果公司已经帮我申报的情况下,自己再进行申报,重复了有没有关系?
如果没有补充,那么交给公司申报就好了。
重复申报不冲突。税务核税时,以个人申报的资料为准。
您好,请问回国后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过期了,可以通过e-Tax的方式退税吗?只要回国前去税務署取得「 ID・パスワード方式の届出完了通知 」就可以吗?用e-Tax的话也需要税务管理人吗?
过期了就不能用e-Tax了。
即使能用e-Tax也需要通过“税务管理人”申报,因为已经没有日本地址。而且在税系统中,也没有“纳税管理人”的录入项目,只能以邮寄方式申报。
感谢解答!再请教一下,邮寄方式的相关证明资料里的マイナンバー・カード(复印件)用过期的也行吗?脱退一時金決定通知書(原件)要从国内寄给“纳税管理人”再由他邮寄所有材料是吗?
“个人编号卡”只是报税更方便,没有照样可以报税。不过我个人觉得,提交过期的“个人编号卡”还是有意义的,至少能让税务更快的核对个人身份。至于报税资料,由“纳税管理人”转寄。
一路看下来 小武爸爸真的很专业很有耐心 回答提问也不失耐心 我就是来给你赞一个的
谢谢你的支持!
2021年年初指定的纳税管理人也已经回国,2022年需要退年金税,更换新的管理人要如何操作呢?